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拼字网 - 核心网 (https://www.hexinwang.cn/)- 科技、建站、经验、云计算、5G、大数据,站长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营销 > 电子商务 > 正文

天猫旗舰店食品再次不达标,被监管局暴击

发布时间:2017-09-06 12:52:11 所属栏目:电子商务 来源:电商报
导读:企业怎么做品牌推广 七夕来了好推有礼! 昨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总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39号)》,天猫旗舰店被点名,且食品超标几倍,严重不合格。 这已经不是天猫第一次被监管局点名了,相较于淘宝,天猫的食品品牌更

  企业怎么做品牌推广 七夕来了好推有礼!

  昨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总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39号)》,天猫旗舰店被点名,且食品超标几倍,严重不合格。

  

天猫旗舰店食品再次不达标,被监管局暴击_零售_电商报

 

  这已经不是天猫第一次被监管局点名了,相较于淘宝,天猫的食品品牌更具号召力。在由C2C转变为B2C以后,品控才是流量的保证,天猫的供应链管控急需加强。

  以下为原文内容:

  总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39号)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调味品和饮料等6类食品45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5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蔬菜制品6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水果制品11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粮食加工品97批次,肉制品92批次,调味品27批次,饮料6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1号店商城内发从食品专营店在1号店(网站)商城销售的标称丹东大同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糖醋蒜米,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1.6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1.0g/kg)高出60%。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天猫思宏旗舰店在天猫(网站)商城销售的标称沧州思宏枣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枣,霉菌检出值为3.1×102cfu/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50cfu/g)高出5.2倍。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三)天猫憨豆熊旗舰店在天猫(网站)商城销售的标称安徽省憨豆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生产的圣女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90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35g/kg)高出1.57倍。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四)南宁市展福便利店销售的标称广西贺州市芬芳果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皇家梅,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80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35g/kg)高出1.29倍。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河北、辽宁、安徽、广西等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河北、辽宁、安徽、广西等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流通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上海、浙江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查清入网经营者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8月18日

(编辑:拼字网 - 核心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热点阅读